星期二, 6月 21, 2005

Presentation Layer的競爭- 由微軟發佈Acrylic看微軟, Adobe的競爭

前言:從Adobe買下Macromedia開始

自從Adobe併購Macromedia之後, Microsoft對Photoshop+PDF+Flash組合的看法與動向相對的受到矚目, 繼Macromedia股東鬧場之後, Taiwan CNET又再度刊出一篇值得一看的分析文章

微軟、Adobe角力戰一觸即發

(當然基於智慧財產權等等等等的因素,建議各位讀者先行閱讀這篇文章, 我在這邊就不摘錄了)

Adobe 的PDF加上Macromedia的Flash為何會吹縐一池春水呢?我個人認為是因為PDF+Flash代表電腦使用者介面(UI: User Interface),文件交換(Document Exchange)與展現層(Presentation Layer)技術未來的一種可能性。

PDF: 撐的夠久的技術標準

Adobe 的PDF文件格式現在已經是pc上文件交換的重要標準之一,早年PDF規格出現的時候,並沒有太受到重視,如果把PDF定為純資料交換模式,則 與完全免費的HTML相比、PDF的製作工具多半是要收費的,如果把PDF當作文件格式,與Microsoft Word的DOC格式相比其功能又太少了(在Acrobat中雖然可以編輯,但是實在不能跟Word比較)。

老實說, 筆者一直認為只能PDF這類『只能看不能修改』的文件格式實在不能算是『文件交換』格式,不過Adobe定名也定的很好, 可攜式文件格式(portable document format),當作Microsoft Word或是其他應用程式的Add-on, 除此之外Adobe在商業模式上的兩個特點,是筆者覺得讓PDF格式一直活到現在的原因。

第 一個原因是Acrobat Reader(Client端)免費發送,並且免費版的Acrobat Reader並不是類似當年Sun的Hot Java 編輯器一樣難用又慢的Reference Design, 而是真正可用並好用的Reader, 所以慢慢的透過免費下載, PDF格式的流通率就變高了。企業等需要產出PDF格式的公司購買產生工具,一般使用者就閱讀就好了。

另一個商業模式上的特色是 Adobe把PDF文件產生製作的格式(PDF Format, 目前1.6版的樣子)與PDF工具分開,這種作法與Browser瀏覽器市場上的文件標準(HTML)與工具(瀏覽器本身, 例如Netscape, IE, Firefox)分離的方法相似,這樣的模式確保軟體開發第三方可以透過PDF Format開發自己的工具。

難得的是微軟一直 沒有把Presentation Layer的東西當做類似瀏覽器之類的大事來看待,所以Adobe跟Microsoft(到目前為止)一直沒有發生類似Netscape vs Microsoft或是Real Network vs Microsoft的戰爭,其主要原因我覺得是Microsoft或是電腦業界一直到最近才對展現層的技術有新的認知。

展現層(Presentation Layer)與使用者介面(UI)的濫觴

展 現層(Presentation Layer)主要指電腦與使用者互動並展示資料的技術總稱,GUI或UI算是其中的一種,不過所謂的展現層是比較技術的,例如:使用者打開ie視窗,右上 角有縮到最小, 放到最大與關閉三個按鈕,這三個按鈕屬於使用者介面(UI: User Interface)的部份功能,而讓電腦能顯示出UI要表現的樣式(Feature)與功能(Function),則是屬於我在本文中要提到的展現層功 能。

我最早有映象而為之驚豔的展現層技術應該是Borland在Turbo C中提供的一組對話框(Dialog Box), 當年在MS-DOS時代,哪來的GUI跟按鈕滑鼠啊, 但是當時透過Borland的一組函式庫,程式設計師可以在MS-Dos畫面上模擬出類似Mac的視窗, 對話框,雖然這些功能畫面都只是由ASCII符號組成的,不過對看多了C:>_ 的人來說,有使用者介面與對話框簡直就是不可思議的發明。

順帶一提,還有人記得當年的Watcom C跟Turbo C嗎?Extend Memory技術與Dialog Box GUI, 對當時還在使用Intel 486 DX與32MB RAM的我來說, 簡直有如神兵利器;D

很 快的, IBM OS/2與Microsoft Windows 3.1中文版出現了, 這類作業系統透過UI處理大部分的使用者工作,雖然開始的前幾年非常不穩定, 但是到了OS/2 Warp與Microsoft Windows 98出現時,我們終於有一些穩定(MacOS一直都很穩定:-X),圖形化介面的UI可用了。

Presentation Layer的發展期:User.DLL, GUI.dll 到Flash.OCX

寫到這邊,筆者不得不回想到『很久很久以前』,當筆者還在寫VB跟一點點的C的時代,當時用的是Win 16 Windows API,當時Borland還遠遠的透過OWL把Microsoft拋在後面(李維先生的把這段故事描述的很清楚,推薦大家去買這本書)

一 路到了 1992 年MFC出現,當時的1.0版好像才有GUI跟Draw部分(畫出UI)的函式庫,我還記得有拿到一張超大張的MFC Map, 大概上面有超過50種函式庫, 一路到.NET之前的Visual C++ 6.0版,其中所附的MFC 種類已經超過200,而且針對不同作業系統(98, 2000, XP)還提供UI部分的不同修改呼叫與函式庫。

姑且不論程式設計師自己會不會覺得煩(老實說我覺得我座位旁邊的Tech Map真的有點多...),就在MFC一版一版出現的時候, 再雷達的另一邊,有一個叫做Flash.ocx的東西,因為網際網路的興盛,突然出現在很多人的電腦裡面,而且跟微軟的IE綁的很好,使用者只要在第一次 下載Flash的內容的時候,選擇要安裝Flash元件,這個OCX就會自動安裝到使用者的電腦裡面。

而且Flash Player跨PC/Mac平台不用錢;) 只有製作Flash的工具需要花錢,而且Flash吸引的族群是之前製作多媒體內容(Macromedia Director, Authorware與再之前的HyperCard, Toolbook作者), 製作的過程雖然需要寫程式,但這個程式(ActionScript)比起JavaScript難不到哪裡去。

所以很快的, 當大家的電腦裡面都有Flash之後,突然有人做出類似Nike這類的全Flash網站,搭配IE全螢幕,突然更多人發現Browser可以當作一種 Container(這種thin client的idea以前就有了, 但是大量的實作,我想Flash是惟一一個吧),所有的互動與溝通加上多媒體絢麗介面都可以透過Flash.OCX來處理。

如果我是微軟我應該會有點悶吧, 某天早上起床,突然發現,除了Win32 API之外,Flash.OCX這個相對起來有購輕量化的ActiveX Control已經偷偷佔領了網頁設計與介面設計的主流地位,而且隨著Flex, OpenLazzdo這類Flash的動態後台機制的出現,原本Win16/Win32的UI API意義在某方面受到了挑戰。

如果只要IE打開之後, 所有的介面都透過Flash.OCX處理,在某方面算不算是對傳統UI API的一種背棄或是反動呢?

微軟:來得及嗎?

號稱WinForm與WebForm可以透過同一組XUL呈現的Avalon,加上Metro文件格式與Acrylic繪圖軟體,應該是微軟轉頭看Adobe+Macromedia的第一波回應,至於真的能跟PDF, Flash+Flex與Photoshop家族對抗,我覺得時間是最大的問題。

星期一, 6月 20, 2005

史密斯任務,機動殺人, 間諜遊戲

上星期不能免俗的去看了Mr. and Mrs. Smith這部大家都會去看的電影, 其實老實說還蠻好看的啦, 畢竟俊男美女加上超級動作劇情, 對我這種『只看熱鬧不看門道』的人, 想說不好看也蠻難的啦.

不過週末無意間看到兩部在第四台播的老片『機動殺人』(HBO星期天晚上9點, 女主角是也是史密斯太太Angelina Jolie)與間諜遊戲(東森星期天晚上7點, 男主角就是史密斯先生Brad Pitt), 躬逢其盛的把這兩部電影又看過了一次。

看著看著,突然覺得史密斯任務好像有點薄弱....

我必須要承認 間諜遊戲原 本就是我很喜歡的一部電影,不但因為劇情張力, 勞勃瑞福的演技, 還有那種男人跟男人間的深刻感情, 還有個人報復政府的一種快感(沒看過的朋友建議抓準這個月東森電影台的時間表, 看他一次, 反正又不用錢~), 還包括劇情劇本的深度, 導演(Tony Scott, 也是超有名大片好大一隻槍Top Gun, 火線勇氣, 大敵當前的超級導演)的運鏡手法.

間諜遊戲描寫兩名間諜相知相遇相惜的過程, 藉著主角回憶橫跨數十年的場面, 史密斯先生出現在不同的地點負責不同的任務, 機動殺人中的偵查員史密斯太太也同樣有激情場面+調查張力

可是同樣的任務, 場景, 激情場面+張力, 好像機動殺人與間諜遊戲有深度多了...

看來看去還是史密斯任務裡面跟媽媽住在一起的Eddie(Vince Vaughn飾演)最可愛也最有戲劇張力;D不知道大家覺得呢, 會在媽媽家放機關槍散彈槍之類的人在我看來夠有戲劇張力了。

星期三, 6月 15, 2005

換個地方, 重新開始

之前在新浪blog因為引用文章被警告,讓我覺得是該換個地方寫我的Blog了。

Why?倒不是因為被警告,而是因為新浪Blog的功能跟界面實在不太美觀, 本來打算換去樂多的, 沒想到一看樂多變成蕃薯藤了, 真是傻眼;D, MSN Spaces跟MSN結合的太緊密了, 對我反而也不適當, 想來想去還是回到介面簡單一點的Google Blogspot摟.

希望舊雨新知繼續給我支持;) 我會適度的把一些文章轉到這邊, 也慢慢以這邊為主要的blog space ;)